叉車上牌絕不容忽視
因為場(廠)內使用的叉車已列入特種設備管理目錄。根據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叉車使用必須要經過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和市場監管部門的注冊登記,叉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否則將會面臨相應的處罰。
一旦質監部門查處到未上牌或未年審叉車,將依法對企業罰款3萬元至30萬元。
更為重要的是:無銘牌、無資料、不上牌的叉車,一律淘汰。
叉車不上牌、不年審就使用,幾乎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部分企業和個人因存在僥幸心理,嫌麻煩,沒為自己使用的叉車上牌。而一旦發生事故,相關責任人將在后續工傷處理過程中依法負擔比例更大的責任。
叉車是特種生產設備,舉升貨物后若操作不當,極易發生翻車事故,誘發人員傷亡。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叉車必須上牌及每年一審,車輛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及定期審驗。
電動搬運叉車需要上牌嗎
國質檢特〔2010〕22號“關于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國務院令第549號的規定,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質檢總局制定了《增補的特種設備目錄》原《特種設備目錄》中“內燃平衡重式叉車、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內燃側面叉車、插腿式叉車、前移式叉車、三向堆垛叉車、托盤堆垛車、防爆叉車”調整為此增補目錄中“叉車”,關于安全監察和檢驗檢測的要求對列入《目錄》的廠車設備,各地可以繼續執行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原規定,按照原執行的相關文件開展檢驗檢測、使用登記、監督檢查等工作相關工作程序和要求暫不變更。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第三十八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由此官方文件表明:全電動堆高車、平衡重電瓶叉車、柴油叉車、前移式叉車、前移式堆高車 等由機械動力提供升降和驅動的設備都是需要進行年檢的。但是,全電動搬運車、半電動搬運車、手動搬運車、半電動堆高車、手動液壓堆高車等設備,因操作起來人動性超過機動性,所以目前還不需要上牌年檢。
叉車不上牌的后果很嚴重,各地都在行動!!!
一、廣東南海嚴厲打擊無牌無證、非法上路叉車。
1、質監部門嚴厲處罰無牌無證叉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將落實行業監管主體責任,針對南海區無牌無證叉車開展清理整治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無牌無證叉車進行嚴厲處罰。同時,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在對叉車及操作人員發證時,明確告知不允許叉車非法上路。 2、交警部門依法處理非法上路叉車。近期內,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隊負責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全區專項整治行動,針對非法上路的叉車及其操作人員,依據《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法》等法規進行處理。
3、各鎮(街道)開展叉車安全宣傳。各鎮(街)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叉車使用單位開展安全宣傳,推動叉車安全管治工作的開展。
二、慈溪開展專項叉車安全治理,嚴查無牌、無證叉車
近日,市場監管、安監、公安等部門聯合各鎮(街道)專項整治叉車安全,通過明確監管職責、建立信息日報表制、加強聯合行動等措施,對全市場(廠)內使用叉車和社會租賃叉車等進行全面排摸,重點查處一批無牌使用、非法上路、司機無證上崗、違章操作等行為,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到位。同時,切實做好叉車檢驗和注冊登記,增加叉車操作人員培訓班次,減少無牌使用、無證操作現象。截至目前,共檢查叉車使用單位240家、叉車275臺,發現安全隱患89個,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48份,查封無牌叉車48臺,受理叉車報名145人次,受理注冊登記6起,受理檢驗23臺,基本消除使用“三無”(未注冊登記、未經定期檢驗、操作人員無證操作)叉車現象。
三、蘇州質監局開展工廠用車專項整治,1700余輛“三無”叉車被查處。
蘇州市叉車使用單位9494家,叉車使用數量19993臺,其中未注冊登記叉車數3717臺,未持證叉車司機1576人,另有“三無“叉車1772臺。對于私自上路行駛的叉車,一經發現均可由交警暫扣并處罰,再由拖車拖運到工廠廠區。
對不配合整治的企業,將被予以立案,并實施經濟處罰。至于無銘牌、無資料的叉車,一律淘汰報廢,同時將存在嚴重隱患的物流園、市場上報安委會,聯合街道、部門實施關停,杜絕一切可能存在的風險。
接下來市質監局會繼續聯合安監、交警、社區(村委會)等多部門,對存在的廠車隱患進行督促,形成整治合力。具體做法包括:加大對叉車的巡查頻次,重點關注叉車的使用情況;對于使用合格叉車但未領證的,督促使用單位及時領證使用;對于使用違規叉車但可以整改的,要提供政策及技術支持,協調好各方關系。
















